泗县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泗县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泗县20xx年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县创建步伐,全面建设美丽泗县,根据《20xx年宿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21〕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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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步伐,继续实施“三项创建”,不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提升泗县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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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任务

  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造林任务1.6万亩,我县据此安排造林面积2.4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4个,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9.1公里;新建农田林网5万亩,修复退化农田林网16万亩;育苗1600亩;义务植树240万株。每个乡镇(开发区)建设1个100亩以上高标准示范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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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重点

  (一)国有河道绿化。

  重点实施新汴河、新濉河、民利河3条国有河道绿化。

  1.新汴河、新濉河绿化。在新汴河、新濉河城区段高标准建设滨水公园,面积1800亩;对新汴河下游墩集镇、草庙镇10公里宜林河段进行绿化,面积1500亩;对新汴河、新濉河其他河段进行绿化提升,补缺补差,达到森林长廊建设标准。

  2.民利河绿化。在民利河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带,打造速丰林基地,面积约4000亩。

  滨水公园建设由县城管局组织实施,其他国有河道绿化由县水利局和有关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二)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依托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在环湖路范围内,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建设标准,建成集生态旅游观光、特色资源保护、生态庆典教育为一体的林业生态示范和保护基地,提升石龙湖景区绿化档次和水平,打造林业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建设面积3000亩,由县政府统一流转土地,招租绿化公司或造林大户实施。

  (三)精品苗木基地建设。

  在G343北、新汴四川、S329以西丁湖及草沟段建设集名贵苗木与乡土树种为一体的精品苗木基地,在G343森林长廊与新汴河生态景观之间构筑一条绿色廊道。建设面积6000亩,由县政府统一流转土地,招租绿化公司或造林大户实施。

  (四)经济林基地建设。

  根据我县“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全县贫困村建设经济林扶贫基地2000亩,其中大庄镇曙光村建设经济林面积1000亩。根据适地适树原则,主要发展梨、枣、柿、油桃、葡萄、薄壳山核桃等树种。由各乡镇负责实施。

  (五)荒山绿化。

  重点对屏山、黑塔两个乡镇的山脚坡地,以及山头镇的赤山进行绿化攻坚,计划造林1000亩。由有关乡镇负责实施。

  (六)道路绿化。

  1.泗墩路森林长廊。泗墩路西起G343,东至泗洪县界,全长11.2公里,宜林长度6.2公里,每侧新建林带宽度30米,新增造林面积约560亩。由县交投公司投资建设,林业部门负责做好规划设计,有关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环县东路森林长廊。环县东路南起G343,北至黑塔镇,全长12公里,宜林长度8.9公里,每侧新建林带宽度30米,新增造林面积约800亩。由县交投公司投资建设,林业部门负责做好规划设计,有关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3.其他道路绿化。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行动,对全县县级以上道路进行绿化提升,单侧只栽植1行的,要因地制宜,根据以前栽植的树种,补植1行;没有栽植的,每侧要高标准栽植2行以上,苗木胸径国省道路不低于8厘米、县道不低于6厘米。建设面积1000亩,由交通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实施。

  (七)农田林网建设。

  加大屏山镇、黑塔镇以南地区的农田林网建网密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沟、渠、路,每侧栽植2行以上、宽度5米以上的林带,每个网格面积不超过300亩,同时结合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林水路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沟成、路成、林成。新建农田林网面积5万亩。全面提高泗县北部乡镇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全县提升改造农田林网面积16万亩。由各乡镇负责实施。

  (八)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

  1.省级森林城镇。我县20xx年安排省级森林城镇创建任务1个,即开发区,由开发区负责实施。

  2.省级森林村庄。全县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个,分别为:大庄镇金牛村、瓦坊乡张楼村、山头镇袁张村、刘圩镇西马村。由有关乡镇负责实施。

  3.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创建G343开发区至草庙段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长度9.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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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根据全县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把任务细化分解至具体造林地块,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同时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全县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业务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流转地块苗木质量的监管;乡镇负责道路沿线的土地流转和资金打卡发放到农户,同时要保障流转土地的施工环境,督促造林主体进场施工,并对所辖范围内苗木的栽植质量负有监管责任。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相关项目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县政府继续执行《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县20xx年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发〔2021〕2号)规定的造林有关奖补政策,鼓励引导绿化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等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要创新投资渠道及方式方法,支持县交投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参与,鼓励有实力的社会造林主体参与,实行多元投资。县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公路、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林业政策、项目及资金,投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四)严把造林质量。要认真总结森林增长工程实施经验,在重要交通干线及国有河道两侧建设森林长廊时,坚持绿化和美化标准,因地制宜确定林种、树种。对重点工程要流转好造林用地,坚持把工程建设与城市绿化提升、“三线三边”环境治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确保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效益。林业部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在土地流转、整地打穴、苗木选购、苗木栽植、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努力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坚持奖惩结合,严格考核,严肃追责。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年终进行考评。对在造林工作中思想认识高、推进机制活、完成质量好的乡镇(开发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畏难情绪、任务分解不彻底、完成质量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时间:2021-12-23 编辑:庆典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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