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的活动宣传方案范文通用五篇

必备的活动宣传方案范文通用五篇

  第1篇、活动宣传方案
  一、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定于XXX号为糖尿病宣传周,XX月XX日为集中宣传日,以宣传日为契机,对分级诊疗、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等政策进行重点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市级宣传:
  1、开展大型义诊活动
  宣传主题:“应对糖尿病”
  宣传场地:老政府广场
  宣传日期:XX
  宣传口号:“糖尿病要早预防、分级诊疗帮您忙”
  义诊人员:市医院4人、中医院4人、二医院4人、妇幼2人、监督所2人、农合2人、疾控中心2人。(义诊所需物品由各单位携带)
  健教科:负责协调各单位义诊人员等事宜
  办公室:负责条幅制作、联系城管场地、电视台
  2、 制作专题讲座视频
  局健教科协同中医院与电视台联合录制一期专题访谈“应对糖尿病”,于4月7日播出,同时在各级医疗单位循环播放访谈视频。
  三、市医院、中医院、二院、妇幼、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服务中心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在宣传周期间,在院内开展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糖尿病预防、控制方面的知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1、 宣传条幅:“糖尿病要早预防、分级诊疗帮您忙”
  2、 通过讲座、义诊、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开展糖尿病宣传活动
  3、 4月7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医疗单位要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并做好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让参与群众能够直接获得健康知识与服务。
  第2篇、活动宣传方案
  各镇(街道)计生办、计生协,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广泛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增强红星育龄群众安全避孕意识和能力,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彭山市计生协以9月26日“世界避孕日”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世界避孕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20xx年9月26日-0日。
  (二)活动主题:为爱坚持,科学避孕。
  二、活动内容
  (一)普及科学知识。针对育龄人群广泛宣传避孕节育相关知识,包括与怀孕生育有关的生理、心理知识,常用避孕方法及特点,未婚、新婚、产后、哺乳期、更年期等不同群体适宜的避孕方法,人工流产特别是反复流产对女性健康的危害等,倡导应用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长效、可逆、高效避孕方法,强调紧急避孕方法的正确使用,帮助育龄人群澄清误区,树立正确的避孕节育理念,增强安全避孕意识和能力,减少非意愿妊娠。针对计划生育科、产科临床医师和助产服务人员,加强避孕节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其避孕节育咨询指导和临床服务能力。
  (二)加强服务指导。结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咨询指导。针对新婚夫妇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指导科学制订生育计划。以再生育夫妇为重点,倡导合理生育间隔,宣传通过落实避孕措施控制生育间隔对于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意义。针对产后及哺乳期妇女宣传产后避孕的重要性,介绍适宜的避孕方法,将产后避孕作为产后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计划生育科、产科医师和助产服务人员共同做好工作,提高产后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针对接受人工流产手术的女性,介绍实行人工流产后近期和远期可能的并发症、人工流产特别是重复流产对远期生育能力的不良影响等,促进服务对象流产后即时落实高效避孕措施,降低重复流产特别是1年内重复流产率。
  (三)宣传免费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政策,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领取途径和发放网点等信息,方便群众领取使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当地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宣传为已婚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置剂,输卵(精)管结扎术等,保障群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享受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主题宣传周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把知识普及与政策宣传、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于10月20日前将00字左右的字总结和2-4张活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科邮箱。
  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
  第3篇、活动宣传方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2”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蜕变·成长”。鼓励学生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学会调适压力、调节情绪,预防心理疾病,增强自我保护;同时帮助学生增进自我认识,学会选择与改变,鼓励其追求个人成长。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月2日-1日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发掘出一批切合主题、形式新颖、参与面广、符合新时代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活动,切实增强红星学生心理健康意识,营造积极和谐的校园化氛围。
  (二)活动结束后,要求认真制作活动成果展示宣传板(学校统一提供抬头),于月28日-6月1日分别在东风校区主干道西侧和科学校区清苑餐厅前集中展示。另请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校级活动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其中心理嘉年华活动要求各学院安排1-2个活动共同参与。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可从艺术表达类、沟通交流类、体验感悟类、素质拓展类等类型中自由选择、安排活动,鼓励创新。要求活动方便现场参与、有吸引力和趣味性,能帮助参与者表达自我、增强沟通、提升心理素质。并将活动方案于月日(周四)前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二级学院活动安排
  各学院根据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依托“蒲公英心理素质提升项目”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心理主题活动,鼓励利用微博、微信、qq等线上平台,拓展活动渠道,创新活动形式。要求各班级在本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心理主题班会,营造人人关注心理健康的’氛围。
  联系电话: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xx年4月26日
  第4篇、活动宣传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校园”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XXXXXXX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成都学院卫生科
  承办:成都学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时间:
  5.1-5.31
  六、具体活动说明:
  食品安全手抄报评比活动
  (一)本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由成都学院各系青志协分会进行食品安全手抄报活动的宣传
  2、由成都学院各系青志协分会征集手抄报作品
  3、征集的手抄报作品由成都学院青志协总会和青志协分会共同评 分,评选出前三名名
  4、将优秀的手抄报作品进行展览
  (二)手抄报围绕主题:
  食品卫生安全
  (三)手抄报形式:
  可自己动手绘画创作,可收集、处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资料、图片.
  (四)活动流程:
  5月15日–由各系青志协分会会长召集本系班长开一次,详细讲明开展本次活动的流程及意义,让班长在各自班级宣传本次食品安全手抄报征集活动,务必让班里所有同学都知道。
  5月18日–5月23日–由各班班长收集本班同学创造的食品安全手抄报
  5月23日–各班班长统一将本班同学制作的全部手抄报交给本系青志协分会会长
  5月24日–5月25日–青志协总会与青志协分会共同努力评选出此次活动作品的前三名。
  5月26日–将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同时制作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展板进行展览。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元
  二等奖(1名) 奖金15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100元
  第5篇、活动宣传方案
  一、高度重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新《统计法》的公布施行,将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调查队、总队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精心布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二、扎实开展《统计法》宣传月的各项活动。
  这次《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
  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家统计局举办一系列统计法宣传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收看;请各地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内网开设统计法制宣传窗口,印制、发放一批统计法宣传材料,积极开展统计法街头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请各队认真参加。
  各队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一)各级调查队要把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布置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也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用《致调查对象的公开信》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新《统计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氛围,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队要积极与当地宣传、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有关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到本地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中,纳人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
  (四)请各队月10日前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计划、年1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总队法规制度处。

时间:2023-8-30 编辑: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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